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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同花顺
- 日期: 2016-08-03
- 浏览次数: 1977次
※国家首部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即将出台
8月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这是协会于2016年3月份在沪揭牌成立后制定的首部行业标准。这意味着,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首部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将出台。
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由人民银行牵头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并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在《指导意见》发布一年之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订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正式征求意见。
据协会的会员单位第一网贷透露,早在今年一季度协会就开展了信息披露标准编制工作,召集了多家会员单位共同参与,协会在3月份还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标准草稿广泛征询了意见。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尺度是各方关注焦点,据有关专家透露,“考虑到互联网金融部分业态已被监管机构明确为信息中介,在披露内容和尺度上将比一般信用中介类金融机构有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国际通行惯例”。
据了解,多数从业机构认为协会要求披露的内容和尺度合理可行,希望该标准尽快出台,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能够促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效应,对于想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诚信发展的从业机构而言是一大利好”。
此前,北京和上海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分别提出了地方性信息披露标准,探索规范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从实际情况看,地方协会推出信息披露标准效果有限,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上跨行政区域、跨业务领域,而各地方协会标准在政策理解上、在尺度把握上差异较大。以上海为例,今年7月份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公示了上海市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情况,存在多数机构存在不上报信息、敏感信息不披露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全国性自律组织,牵头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可保障全行业规则的统一,避免发生各地方自律组织各行其是,从业机构难以适从情况。
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体现了监管机构一直强调的“穿透式”管理原则和“分级分类”的管理理念,跨领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遵循业务的实质进行披露,如果平台某项产品涉及多种业务要分别披露。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内容非常详细,规定平台应披露事项86项,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都做出了明确的披露要求。这些完善的信息披露应该可以帮助投资人有效识别平台和项目风险,尽量远离不靠谱的平台和项目,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地推行,势必会增加一些问题平台进行项目“造假”的难度,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优胜劣汰。
※智能路灯建设将成智慧城市发展重点
2016年中国成都国际智慧产业博览会今天在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此次展会将以“发展智慧产业、引领智慧生活”为主题,内容涵盖智慧产品、技术应用和产业跨界交流等,重点突出智慧城市、智能制造、信息安全、智能安防、智能家居等领域,力争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展示平台,进一步推动我国智慧城市的快速发展。
智慧城市是以物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感知、分析、 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对于城市服务、公共安全、环保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实现城市管理与服务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其中,智能路灯有望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未来在无线WiFi、充电桩、数据监控、环保监测、灯杆屏等领域,都可以依托路灯和智能控制平台来实现。
智能路灯是应用先进、高效、可靠的电力线载波和无线GPRS/CDMA通信技术等,实现对路灯的远程集中控制与管理。该系统具有根据车流量自动调节亮度、远程照明控制、无线网络覆盖、故障主动报警、灯具线缆防盗、远程抄表等功能,能够大幅节省电力资源,提升公共照明管理水平,采用城市道路智能照明系统后,运维成本年均将减少56%。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4年至2014年,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灯数量由1053.15万盏增加到2301.91万盏,城市道路照明行业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另外,近几年,我国照明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左右。其中,道路及景观照明用电量约占照明用电量的38%,成为用电量最大的照明领域。传统路灯一般以钠灯为主,能耗高且耗损大,而LED路灯可以降低耗电量,综合节能率可以达到50%以上。经过智能改造后,智能LED路灯的综合节能率有望达到70%以上。
截至去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数量已经达到了386个,智慧城市由概念探索逐渐步入实质建设阶段。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智能路灯建设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预计到2020年,我国LED智能路灯市场渗透率将提升至40%左右。
※网上药品零售第三方电商平台停止售药
作为“互联网+医疗”领域的重要一环,互联网医药零售平台正面临“身份”认同的考验。
据央广网报道,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省食药监局要求,从8月1日起,天猫医药馆将停止在线药品交易功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叫停的原因在于国家食药监总局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已正式结束。
据了解,国家食药监总局2013年批准进行试点的还有1号店与八百方两家平台,这两家的相关在线零售同样也将被叫停。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是正常的试点结束,今后预计会有更规范政策出台梳理市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还是给互联网药品零售市场带来了打击。
并非叫停所有医药电商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7月28日转载《中国医药报》文章称,已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药监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文中显示,涉及的3家电商平台分别为95095平台(即天猫医药馆)、1号店与八百方。
记者8月1日登陆上述三家网站时发现,天猫医药馆相关药品零售目前只有货到付款一种付款方式,一家天猫医药馆入驻商家相关人员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只能选择货到付款。
天猫医药馆方面相关人士8月2日告诉记者,事实上天猫医药馆在今年5月就已接到通知。该人士同时表示,天猫医药馆现在只有商品展示功能,实际上货到付款的选项是由消费者提交需求,随后需求直接转到入驻商家,后续服务由商家直接提供,不再有任何线上交易。
而在一号店的“医药”分区,用户只能选择“提交需求”。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入驻一号店医药馆的“康爱多大药房旗舰店”工作人员介绍,“提交需求”的意思是,“药品在一号店只能展示及提交预订,不支持在线付款,门店将开通货到付款服务”。
而在八百方上,依然能正常进行交易。记者8月1日致电其客服电话,对方表示将转交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有相关人员联系记者。
此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1药网,康爱多等药品电商平台依然在正常运营。据天猫医药馆相关人士介绍,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中,A证是B2B平台证,B证是垂直B2B证,C证是垂直B2C证,此次叫停试点资格的是B2C平台,此外还有一个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
上述天猫医药馆人士表示,包括天猫医药馆等多家平台都已获得A证,但事实上天猫医药馆相关业务并未使用A证。而此前获得试点资格的仅有天猫医药馆、1号店与八百方。但由于天猫医药馆同时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因此可保留商品展示功能。
此外,据了解,由于此次叫停的仅为B2C平台试点,因此一些拥有B证和C证的药企药店B2B和B2C网站将不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并非所有的医药电商都被叫停。
国家食药监总局也表示,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经获取相应资格的企业依规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实体药店也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破解或有三种选择
据悉,上述3家试点在2013年得到批准,期限为一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文章称,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到的这些问题肯定是存在的。”北京鼎臣医疗管理中心创始人史立臣表示,相关方面从去年起便已在进行针对性的研究。
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达到1.66万亿元。去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达444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3.3%;B2C市场规模达32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6.7%。
中国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主任张勇8月1日对记者表示,目前互联网医药零售C端市场已经超过百亿,而其中天猫医药馆占比过半,此次叫停对互联网医药零售市场无疑会带来打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此前曾表示,消费者的习惯已经在逐步形成,对传统的医药改革也能起到一些推动的作用。他认为监管部门不会简单的采取这种叫停的方法,而是会寻求新的解决办法。
赵占领认为,在“叫停”的这段时间内,这几家电商平台可能会有三个选择。一是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做交易,消费者需要点击链接跳转到有C证的网络药店上去买;二是取消线上交易,改成线上下单,线下药店取货,或者店家配送货到付款;三是收购具有C证的企业转做自营的业务。
史立臣则认为,相关部门接下来应该会重新梳理出台一套更合理的政策。
8月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这是协会于2016年3月份在沪揭牌成立后制定的首部行业标准。这意味着,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首部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将出台。
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由人民银行牵头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并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在《指导意见》发布一年之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订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正式征求意见。
据协会的会员单位第一网贷透露,早在今年一季度协会就开展了信息披露标准编制工作,召集了多家会员单位共同参与,协会在3月份还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标准草稿广泛征询了意见。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尺度是各方关注焦点,据有关专家透露,“考虑到互联网金融部分业态已被监管机构明确为信息中介,在披露内容和尺度上将比一般信用中介类金融机构有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国际通行惯例”。
据了解,多数从业机构认为协会要求披露的内容和尺度合理可行,希望该标准尽快出台,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能够促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效应,对于想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诚信发展的从业机构而言是一大利好”。
此前,北京和上海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分别提出了地方性信息披露标准,探索规范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从实际情况看,地方协会推出信息披露标准效果有限,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上跨行政区域、跨业务领域,而各地方协会标准在政策理解上、在尺度把握上差异较大。以上海为例,今年7月份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公示了上海市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情况,存在多数机构存在不上报信息、敏感信息不披露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全国性自律组织,牵头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可保障全行业规则的统一,避免发生各地方自律组织各行其是,从业机构难以适从情况。
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体现了监管机构一直强调的“穿透式”管理原则和“分级分类”的管理理念,跨领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遵循业务的实质进行披露,如果平台某项产品涉及多种业务要分别披露。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内容非常详细,规定平台应披露事项86项,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都做出了明确的披露要求。这些完善的信息披露应该可以帮助投资人有效识别平台和项目风险,尽量远离不靠谱的平台和项目,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地推行,势必会增加一些问题平台进行项目“造假”的难度,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优胜劣汰。
※智能路灯建设将成智慧城市发展重点
2016年中国成都国际智慧产业博览会今天在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此次展会将以“发展智慧产业、引领智慧生活”为主题,内容涵盖智慧产品、技术应用和产业跨界交流等,重点突出智慧城市、智能制造、信息安全、智能安防、智能家居等领域,力争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展示平台,进一步推动我国智慧城市的快速发展。
智慧城市是以物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感知、分析、 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对于城市服务、公共安全、环保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实现城市管理与服务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其中,智能路灯有望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未来在无线WiFi、充电桩、数据监控、环保监测、灯杆屏等领域,都可以依托路灯和智能控制平台来实现。
智能路灯是应用先进、高效、可靠的电力线载波和无线GPRS/CDMA通信技术等,实现对路灯的远程集中控制与管理。该系统具有根据车流量自动调节亮度、远程照明控制、无线网络覆盖、故障主动报警、灯具线缆防盗、远程抄表等功能,能够大幅节省电力资源,提升公共照明管理水平,采用城市道路智能照明系统后,运维成本年均将减少56%。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4年至2014年,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灯数量由1053.15万盏增加到2301.91万盏,城市道路照明行业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另外,近几年,我国照明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左右。其中,道路及景观照明用电量约占照明用电量的38%,成为用电量最大的照明领域。传统路灯一般以钠灯为主,能耗高且耗损大,而LED路灯可以降低耗电量,综合节能率可以达到50%以上。经过智能改造后,智能LED路灯的综合节能率有望达到70%以上。
截至去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数量已经达到了386个,智慧城市由概念探索逐渐步入实质建设阶段。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智能路灯建设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预计到2020年,我国LED智能路灯市场渗透率将提升至40%左右。
※网上药品零售第三方电商平台停止售药
作为“互联网+医疗”领域的重要一环,互联网医药零售平台正面临“身份”认同的考验。
据央广网报道,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省食药监局要求,从8月1日起,天猫医药馆将停止在线药品交易功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叫停的原因在于国家食药监总局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已正式结束。
据了解,国家食药监总局2013年批准进行试点的还有1号店与八百方两家平台,这两家的相关在线零售同样也将被叫停。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是正常的试点结束,今后预计会有更规范政策出台梳理市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还是给互联网药品零售市场带来了打击。
并非叫停所有医药电商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7月28日转载《中国医药报》文章称,已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药监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文中显示,涉及的3家电商平台分别为95095平台(即天猫医药馆)、1号店与八百方。
记者8月1日登陆上述三家网站时发现,天猫医药馆相关药品零售目前只有货到付款一种付款方式,一家天猫医药馆入驻商家相关人员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只能选择货到付款。
天猫医药馆方面相关人士8月2日告诉记者,事实上天猫医药馆在今年5月就已接到通知。该人士同时表示,天猫医药馆现在只有商品展示功能,实际上货到付款的选项是由消费者提交需求,随后需求直接转到入驻商家,后续服务由商家直接提供,不再有任何线上交易。
而在一号店的“医药”分区,用户只能选择“提交需求”。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入驻一号店医药馆的“康爱多大药房旗舰店”工作人员介绍,“提交需求”的意思是,“药品在一号店只能展示及提交预订,不支持在线付款,门店将开通货到付款服务”。
而在八百方上,依然能正常进行交易。记者8月1日致电其客服电话,对方表示将转交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有相关人员联系记者。
此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1药网,康爱多等药品电商平台依然在正常运营。据天猫医药馆相关人士介绍,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中,A证是B2B平台证,B证是垂直B2B证,C证是垂直B2C证,此次叫停试点资格的是B2C平台,此外还有一个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
上述天猫医药馆人士表示,包括天猫医药馆等多家平台都已获得A证,但事实上天猫医药馆相关业务并未使用A证。而此前获得试点资格的仅有天猫医药馆、1号店与八百方。但由于天猫医药馆同时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因此可保留商品展示功能。
此外,据了解,由于此次叫停的仅为B2C平台试点,因此一些拥有B证和C证的药企药店B2B和B2C网站将不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并非所有的医药电商都被叫停。
国家食药监总局也表示,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经获取相应资格的企业依规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实体药店也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破解或有三种选择
据悉,上述3家试点在2013年得到批准,期限为一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文章称,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到的这些问题肯定是存在的。”北京鼎臣医疗管理中心创始人史立臣表示,相关方面从去年起便已在进行针对性的研究。
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达到1.66万亿元。去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达444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3.3%;B2C市场规模达32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6.7%。
中国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主任张勇8月1日对记者表示,目前互联网医药零售C端市场已经超过百亿,而其中天猫医药馆占比过半,此次叫停对互联网医药零售市场无疑会带来打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此前曾表示,消费者的习惯已经在逐步形成,对传统的医药改革也能起到一些推动的作用。他认为监管部门不会简单的采取这种叫停的方法,而是会寻求新的解决办法。
赵占领认为,在“叫停”的这段时间内,这几家电商平台可能会有三个选择。一是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做交易,消费者需要点击链接跳转到有C证的网络药店上去买;二是取消线上交易,改成线上下单,线下药店取货,或者店家配送货到付款;三是收购具有C证的企业转做自营的业务。
史立臣则认为,相关部门接下来应该会重新梳理出台一套更合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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