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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同花顺
  • 日期: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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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昨逆回购500亿元 或适时对冲以确保流动性
 
    央行昨日继续5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公开市场实现零投放。鉴于本周逆回购到期显著低于上周,以及季末、中秋国庆假期叠加等影响,市场预期,央行将适时展开对冲操作,向市场适当注入流动性,以维持资金平稳。
  中国央行公开市场22日进行5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依然维持在2.35%低位。另外,公开市场有500亿元逆回购到期。当天,央行在公开市场通过逆回购实现资金零投放。本周有900亿元央行逆回购到期,到期逆回购规模较上一周减少1400亿元。
  上周,央行在公开市场合计开展900亿元逆回购操作,因当周逆回购到期规模高达2300亿元,因此实现资金净回笼1400亿元。再加上500亿元的到期国库定存,央行从公开市场渠道回笼的资金量达到1900亿元。
  就资金面来看,上周资金边际收紧,利率小幅上行,银行间7天、14天利率、长端21天利率均有所上行。但货币市场整体平稳,前半周隔夜资金时紧时松,总体供需平衡,到后半周,一般早盘隔夜资金就能得到满足。
  市场人士认为,上周货币市场流动性已呈稳中向好态势,而新出台的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也有助于提升灵活性、降低货币市场波动。
  昨日人民币市场上,资金面小幅趋紧。同业拆借方面,隔夜利率、14天利率分别小幅上行2个和2.57个基点,至1.9400%2.7400%7天利率、21天利率分别大幅下行6个和21个基点,至2.4400%2.7400%。在质押式回购方面,7天利率、14天利率、和21天利率分别上行12个、40个、和10个基点,至2.3700%3.0000%3.2500%
  更早一日,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共成交395笔,总计2972.62亿元,较昨日增加530.67亿元,加权利率2.0082%;质押式回购共成交4573笔,总计22435.12亿元,较昨日增加1459.28亿元,加权利率2.0071%
  事实上,有分析人士表示,自9月中旬以来,随着人民币汇率逐渐稳定于6.37附近,央行被动回收基础货币的压力减轻,市场对流动性的谨慎预期也开始平复。另外,月初降准释放了大量的长期流动性。新的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也有助于降低货币市场波动。
  汇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昨日表示,汇丰最新发布的融资指数显示,中国融资条件有所好转,但进一步的宽松政策仍然十分必要。“鉴于核心通胀持续走低,货币政策宽松空间充裕。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降幅近期有所扩大,反映工业部门生产经营依旧堪忧。”
  随着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以及三季度季末效应等因素,或将对短期流动性形成冲击,预计资金市场仍存在较大波动的可能,与此同时,预计央行会适时展开对冲操作、注入适当流动性,以保持市场资金平稳。
  屈宏斌预计,2015年内还将会有150基点的降息,受益于政策宽松,未来数月内经济将温和回升,全年GDP实际增长约为7.1%左右。
  
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优先股业务指引
 
    全国股转公司22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的公告,其中表示,优先股的发行备案或挂牌,应由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的主办券商推荐。考虑到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能超过二百人的特点及优先股的流动性需求,全国股转系统为优先股转让提供协议转让安排。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优先股的推出,将有利于中小微企业优化财务结构,丰富投融资选择,完善市场融资功能。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指出,新三板推出优先股相关方案,主要目的在于完善整个市场的融资功能,但同时不排除是为即将推出的分层与转板试点作铺垫。
  主办券商推荐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优先股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业务指引》中规定,普通股股东人数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挂牌公司,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履行备案程序。优先股的发行备案或挂牌,应由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的主办券商推荐。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分别对本次优先股发行出具推荐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信息披露要求方面,发行人应当按照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业务规则,及时披露对优先股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挂牌、付息、调息、赎回、回售,优先股股东表决权的恢复、行使、变动,优先股股东分类表决,优先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分配利润或剩余财产,以及转换为普通股等。挂牌公司按照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业务规则,对重大事件发布临时公告时,如该重大事件对优先股价格或优先股股东权益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在临时公告中予以专门说明。
  提供协议转让安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2日还就优先股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答记者问。其中指出,按照《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基本条件是:(1)合法规范经营;(2)公司治理机制健全;(3)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发行优先股融资”的问题,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一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二是资金需求量较大、现金流稳定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补充低成本的长期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三是创业期、成长初期的公司,股票估值较低,通过发行优先股,可在不稀释控制权的情况下融资;四是进行并购重组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作为收购资产或换股的支付工具。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按照《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发行人数上,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持有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第二,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合格投资者范围主要包括:(1)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2)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3)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的企业法人;(4)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合伙企业;(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6)除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7)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全国股转系统表示,颁布优先股相关业务规则具有积极意义。开展优先股试点是证券市场的重点创新工作之一。全国股转系统上线优先股产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中小微企业优化财务结构,丰富投融资选择,完善市场融资功能。
  针对优先股的转让方式,全国股转公司指出,考虑到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能超过二百人的特点及优先股的流动性需求,全国股转系统为优先股转让提供协议转让安排。此外,优先股的转让涉及系统开发、测试以及市场参与各方的技术衔接,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在技术条件具备后,为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因此,建议发行人和主办券商,在优先股发行过程中,慎重选择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短期内无转让需求的投资者,并严格控制投资者人数。同时,发行人、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分别在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其所认购的优先股,存在暂时不能转让的风险。
 
沃尔核材定增逾8亿切入新能源领域
 
    沃尔核材今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4.77元每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51.7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亿元,用于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及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建设,切入新能源领域,逐步实现“新能源+新材料”双轮驱动。
  方案显示,“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48.6MW)项目”总投资4.8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亿元,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9%;“东大寨风电场(48.6MW)项目”总投资3.7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6亿元,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23%
  沃尔核材表示,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切入新能源领域,抓住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期,提升新材料业务在新能源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新材料+新能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时,公司部分主营产品可直接应用于风电领域,风电业务的发展完善了公司现有产业链,通过向下游延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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